close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元大金: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公告遭金管會核處應予糾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24
2.違規情形:金管會房屋貸款比較來函針對元大證券前經理人吳O雲對投資人稱有認購元大金控實施
庫藏股轉讓員工之機會保證獲利率達25%,並簽訂投資合同欺騙投資人,使投資人誤
信將支票借款是什麼鉅款匯入其帳戶乙事,依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應予糾正。
4.預計改善措施:就相關改台南官田房貸善計劃落實執行中。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元大金-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公告遭金管會核處應予糾正-111735864.html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