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訂定本公司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及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票換發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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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0/19

2.減資基準日:104/10/2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9月10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銷除普通股股份

3,907,939,589股及減少資本新台幣39,079,395,890元整乙案,業依法辦理

減資申報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0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9751號函

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業經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之規定,訂定作業計畫書,

以利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報股票換發信貸銀行推薦信貸年息作業。

(三)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換發股票總數:普通股6,513,232,6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

新台幣65,132,326,470元。

(3)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普通股股份3,907,939,58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壹拾元,共計新台幣39,079,395,890元。

(4)減資目的及比率:

依「高鐵財務解決方案」之規劃,本公司普通股減資六成,由普通股股東

一次減資並在其他「高鐵財務解決方案」所列相關配套措施之配合下,彌補

累積虧損,以吸引新資金之挹注。

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

比率為60%。

(5)減資後之股份總數及金額:

減資後換發股數為2,605,293,05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

26,052,930,580元。

(6)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票換發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按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600股,即每仟股

換發400股。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由減資換股停止過戶開始日起

之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為自行拼湊之登記,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

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票,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其股數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前置性協商會影響信用嗎人按股票面額認購之。

(四)本次換發股票將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

(五)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六)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1)減資基準日:104年10月20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4年12月10日。

(3)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04年12月11日至104年12月24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4年12月14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12月15日至104年12月24日。

(6)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票換發基準日):104年12月19日。

(7)新股票興櫃櫃檯買賣日(舊股票終止興櫃櫃檯買賣日):104年12月25日。

(8)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發新股作業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

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

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文件,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換發申請書辦理

換發。

1.舊花蓮縣債務協商信用股票

2.轉讓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5.集保帳號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八)股票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臺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九)本作業計畫事項需經本公司報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

櫃檯買賣中心)核准後,本公司將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依櫃檯買賣中心

規定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

(十)本次減資案之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2/19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2/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訂定104年12月19日為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票換發基準日),惟如基於法令

修正、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之影響致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須變更或

修正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台灣高鐵-訂定本公司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及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票換發基準日-等相關事宜-114922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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